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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加码并购市场:拓宽退出渠道 盼同业竞争限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5 15:50

  在上市退出渠道收窄的情况下,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正在不断加码并购市场。在昨日举办的“创业投资:科技创新创业的新引擎论坛”上,不少PE机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并购领域深耕,以拓宽退出渠道,同时“PE+上市公司”模式也在他们的探索之列。由于PE与上市公司的联姻引发了诸多争议,现场的多位PE机构掌门人表示,做产业并购时,同业竞争、内幕交易等问题很难避免,希望监管限制能适度放开。

  尽管争议不断,PE与上市公司的联姻依然发展迅猛。首创了“PE+上市公司”模式,到后来进化为PE直接入股上市公司协助并购,如今和上市公司联姻的案例中还包括中植系、和君集团等。现场有多家PE机构也表示,正在寻求和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并购基金,不过,在交易环节仍然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目前证监会监管时是基于IPO(首次公开募股),倾向于保护中小投资、非企业家、非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对于实际控制人的需求有时难以顾及,但在整合、并购时就要考虑了。比如关联交易,产业整合就是在同类企业,或者说是原来相互竞争的企业之间整合,哪能没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呢?所以立法这块应该有相应的改革,肯定是有需求的。”副总经理表示。

  合伙人宋萍萍则针对监管环节提出了目前并购操作中的三个难题。首先是同业竞争的问题怎么理解和处理。如果PE机构和上市公司大股东成立并购基金,在上市之初大股东都会有明确的同业竞争排他性承诺。希望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情况能够予以豁免:即大股东做出承诺,待和上市公司将项目培育成熟后,承诺卖给上市公司或者进行转让的情况。二是和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可能产生较多的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定价不能完全一刀切。三是交叉持股的问题,PE和上市公司成立并购基金,培育的项目如果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有可能会通过并购基金定增,并购基金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就存在交叉持股的问题。“交叉持股在公司IPO的时候是证监会禁止的,但是并购运作过程中,我们问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在不鼓励、不支持。”宋萍萍说。

  总经理也对此头痛不已:“我们有一半的并购项目报会涉及内幕交易,这个该查就查,但是我们最着急的是有投资在其中,同时创业公司和上市公司很多协议是撤销不了的,而很多创业公司也会拖不起。”

  与此同时,并购基金也在日趋专业化。宋萍萍表示,PE从投资企业到培育企业上市,再到退出,不但成功率有限,而且退出时间非常漫长。在企业上市后,创投机构在股票解禁后卖出并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事实上,所投企业上市后,他们有大量的并购需求,而PE所投的项目和布局的网络可以为他们寻找并购标的,这能创造更大的价值。而要做到这些,则需要发展专业的基金。近两年来,产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改为做小而精的专业基金。因为只有基金的专业化才能做到投资的专业化,大而全的基金里面,管理人很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同时,专业化的基金可以为并购基金提供丰富的项目源。

  借壳上市成为不少拟IPO企业无奈的选择,由于IPO堵塞的时间过长,低价的壳资源遭到拟上市企业争抢。董事总经理合伙人说:“现在壳的价格很少有低于20亿的,一般只要有低于这个价格的壳都会被马上买下来,所以20亿的壳已经快没了。” 今年前三季度的数据也可见一斑,据介绍,2014年一至三季度,并购的案例数分别同比增加71%、79%和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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