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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VC监管政策出台:告别野蛮生长 进军大资管时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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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资管”背景下,横跨一二级市场、兼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多元化业务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大资管机构未来的发展目标。而混业经营管理细则中,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管日前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私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不仅促进各类PE/VC健康规范发展,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建立健全促进各类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体系奠定法律基础。

分析认为,《办法》不仅为私募投资基金寻求业绩增长的新突破点,而且各类机构的监管细则已基本完善,对机构在大资管时代的跨业经营起到指导作用。此前,PE/VC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缺乏监管。完善和加强相关政策,对各类私募基金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分析人士表示,此前,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缺乏监管阶段,“立规”后创投行业游走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现状中逐步明朗起来,完善和加强相关政策,对各类私募基金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只,基金管理规模21477.2亿元。此外,截至7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管理资产规模3.19万亿元,公司资管业务资产规模7万亿元,上述私募产品合计规模约12.34万亿。“目前中国的股权投资市场仍处于较为初级阶段,在市场参与者未成熟前,相关部门都将逐步采取从严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私募投资基金市场。”私募投资基金分析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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